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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省教研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10:45:45


    为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转变教研室工作作风,努力创建学习型、和谐型、服务型、节约型单位,现就本室“作风建设年”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继续坚持室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主任书记会议中要加大政治理论学习的容量;继续坚持每月头两个工作日全室人员集中学习制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内容和要求,并有出勤考核和学习检查措施,确保学习活动富有成效,努力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成为全体教研员的共识,并以此指导教学研究工作,提高解决教研实际问题的能力。
    2.落实年度调研课题。坚持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针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调查研究。积极协助做好省政府调研课题“以课程改革为抓手推进素质教育的调研”;认真做好省教育厅年度立项重点调研课题“高中新课改与师资培养问题调研”、“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自主选课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调研”和“浙江省欠发达县义务教育新课程实施情况调研”及本室的12项重点调研课题。鼓励教研员开展学科性和专题性调研。调研前要拟订周密的调研方案,提高调研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调研后要及时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努力使调研成果成为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
    3.加大工作督查力度。要改进内部会议制度,每月月底召开一次室主任书记会议,会前确定议题,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每月的室务会议,部门主任应详细汇报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要有书面的总结和纪要;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提出下个月工作计划,由办公室形成省教研室月度工作安排,上报分管厅长、厅办公室,发至本室各部门和市教研室,并在教研网上及时公布。要严格执行教研活动(会议)“五有一能”制度,加强活动的策划和准备,注重活动的总结和反馈。
    4.完善工作业绩考核。进一步改革部门和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工作业绩考核制度。成立考核小组,由柯孔标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主任和工会主席为成员。要发挥部门主任在增进内部团结、执行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管理卫生安全、做好宣传报道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增强部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在执行工作计划、学术研究、网络教研、新闻报道、廉洁自律等方面制订量化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标准,提高全体教职员的工作积极性。
    5.建立职工大会制度。在完成工会换届选举基础上,建立职工大会制度,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职工大会主要职能为:审议通过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内部分配方案,民主评议干部,推选年度先进,投票表决涉及单位发展的重大事宜。
    6.建立室领导重点联系制度。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分管部门和所在支部的党员及其他员工,民主党派成员由季芳重点联系。加强班子成员与市、县教研室的联系:刘宝剑重点联系省直、嘉兴、湖州;季芳重点联系温州、绍兴、丽水;柯孔标重点联系宁波、舟山、衢州;方红峰重点联系杭州、金华、台州。
    7.厉行勤俭节约。要大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好单位公车使用、公务接待、文件和证书发放的管理;要加强对会议场所选点、办公用品、邮政通信费用、资料印刷的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纸。
    8.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守则》。建立室纪检小组,由室副主任、党总支纪检委员方红峰任组长,在职支部纪检委员、民主党派支部负责人及工会主席为成员。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证“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以省教育厅教研室党总支书记、主任刘宝剑为组长,柯孔标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主席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浙江教学研究》、“浙江教研网”开设“作风建设年”专栏,及时反映我室活动开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我室“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3月份制定活动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听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全室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八项要求”,充分认识省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使全室教职员工积极自觉参与“作风建设年”活动。
   (二)4月—8月份做好自查整改。坚持查、改、建相结合,利用多种形式,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围绕基层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
   (三)9月—12月份进一步总结提高。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成绩,发现不足,完善制度,把“作风建设年”活动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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