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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谐社会理念 促进和谐学科建设
作者:梁旭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8 16:18:33


第三支部   梁 旭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的群众的利益,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要求,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重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法律、制度、政策各个方面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而切实维护和实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就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就能协调,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充分发挥出来。结合实际工作,自己有以下几点想法.

1 增强教师的凝聚力、归属感、幸福感

学习好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深刻体会其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是当前我们教育工作者的首要工作。同时,作为教育工作者,不应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学习上,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教育和实践课题的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实践上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其理论也会随着实践而不断完善、发展。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该充分认识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教育资源的公平分享提供了条件和机会,有利于每一个教师的成长。

2要让和谐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这既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和方向,又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动力和广阔的空间。我们教育工作者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纳入我们的研究范畴,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多推出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新的研究成果。

3、重视和谐校园建设

校园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属性及内在要求。和谐校园主要是指以和谐共济、内和外顺、协调发展为核心的一种教育模式,是以校园为纽带的各种教育要素的全面、协调,整体优化的育人氛围,是以学生、教师、学校发展为宗旨的整体效应。和谐校园的主要特征表现在:

民主法治校园。民主法治是和谐校园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最重要的运作机制。民主法治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学校事务的治理、学校的制度安排、规则程序、合作参与、责任分担、利益共享等都离不开民主法治。只有将民主法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引入学校事务治理的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克服集权制、官僚制可能造成的弊端,从而提高社会结构的协调性和社会发展的合理性。

公平正义校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一个公平正义的校园意味着在良性机制下机会的平等、竞争的公平。在校园内,不论什么人,都通过公平竞争获得自身的利益,实现学校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诚信友爱校园。诚信友爱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道德基础。诚信友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构筑良好的人际关系,从而有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和事业的成功,使学校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增加学校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使人们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做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生活的美好和人生的幸福,甚至激发生命的创造力。

4、积极参与和谐单位建设

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是和谐单位、和谐社区的建设,要积极响应单位领导提出的建设和谐单位的号召,同事之间和谐相处,尊重和关心同事,多进行心灵的构通和情感的交流。

5、重视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

把工作的注意力转移到薄弱学校,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给这些学校的教师更多机会,激发他们对事业追求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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