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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系统要为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再立新功
作者:刘宝剑 文章来源:浙江教育信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5 12:33:20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   刘宝剑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以科学和谐的理念指导教育工作,以科学和谐的教育促进社会发展,是当前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教育局长会议上,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厅长提出了“求科学和谐、促教育公平,办好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和要求,我们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的2500名教研人员,将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围绕中心,主动作为,为浙江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再立新功。

科学和谐的教育,是注重均衡发展、保障公民教育公平的教育。要让人民群众在教育事业中普遍受惠,都能享受到基本满意的教育,就必须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的教育差距,这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也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平安工程”。因此,我们要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把提高农村新课程实施水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农村课程改革携手行动”,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教学状况的关注和指导,多研究农村课程改革中的问题,多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教研活动,加快提高农村教师领会课程标准和教材意图、改进教学方式的能力,进而提升全省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

科学和谐的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共同成长的教育。浙江是全国最早基本普及15年基础教育的省份,让浙江的孩子在“个个有书读”的基础上做到“人人读好书”,是给教研系统提出的崭新课题。我们要摒弃精英教育的倾向,纠正升学教育的模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正视个性差异,尤其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帮助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学生。要坚持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坚持高中会考改革的方向,强化全体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重点监控学生群体中后20%的比例,引导学校进一步关注后进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为了一切学生”。

科学和谐的教育,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的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永恒主题,但这种质量不应是简单的分数或名次,而应是学生素质全面提升、全体学生健康成长的质量。我们要改变仅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来衡量教学质量的做法,克服过分强调学科知识传授,忽视德育、体育、艺术教育、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错误倾向,开齐开足各门课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保证新设置课程的开出率和实效性,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达成,促进学生全面、和谐、个性化、可持续地发展。要积极推广“轻负担、高质量”的先进典型,探索新的教学质量监测机制,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提高合乎科学和谐理念的真正意义的教学质量而努力。

科学和谐的教育,是着眼未来社会、致力学生持续发展的教育。我们必须明确: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不仅是教育的核心问题,更是关系民族未来、人类未来的根本大计。对孩子未来最有价值的,不是今天掌握的具体知识,而是学习的意识、兴趣和能力。所以,我们要研究学生成长的“科学发展观”,加强教学活动有效性的研究,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持续学习能力的提升。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是保障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关键。我们要继续发挥教研系统的专业优势,整合全省教研力量,培育浙江教研品牌,大力推动校本教研和网络教研,加大教研成果的推广力度,不断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发展。我们要切实加强自身修炼,提高教育理论素养,继承优良传统,锐意改革创新。要虚心向一线教师学习,积极探索教学研究、教学指导与教学监督检查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通过“合作中的指导”和“引领式的服务”,优化中小学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浙江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登于2007315《教育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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