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浙教研室〔2007〕9号 | |||||||||||||||||||||||||||||||||||||||||||||||||||||||||||||||||||||||||||||||||||||||
|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首期教研员培训的通知 | |||||||||||||||||||||||||||||||||||||||||||||||||||||||||||||||||||||||||||||||||||||||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 各级教研机构的教研员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中小学教师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学业务水平的骨干力量。为造就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有现代教育思想和创新精神、能胜任新时期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教研员队伍,以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教研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04]225号)精神,2007年将组织首期教研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2004年1月后调入教研系统的教研员。新调入的幼教教研员不参加本次培训(幼教教研员另行组织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安排 培训内容主要为新时期教研工作的定位与发展、教研工作的组织策略、教研工作岗位技能(教研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课堂教学的观察与分析、教学研究课题的组织实施、教学测验的命制)、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来自基层的先进教研员的经验等。以专家讲座、案例评析、讨论交流、实践考察、课题作业为主要形式。集中学习两次,上半年与下半年各一次,每次集中时间约3-5天。两次集中学习之间的6个月为结合培训课题的岗位研修。 三、培训管理 教研员培训将视作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其培训和考核情况将记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手册》,记入教研员业务档案。 省教研室将从促进教研员专业发展的角度,进一步研究完善教研员培训体系,逐步建立以教研员的学习和研究活动为基础的学分管理办法。 各市教研室可根据教研员工作特点,以市为单位组织教研员业务学习活动,注意培训活动的策划与活动资料档案的保存。 各级教研室应建立教研员业务档案,收存教研员工作与业务成果,以及业务培训的档案,做好教研员培训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四、培训时间与报名 各市、县(市、区)教研室在 首期培训将在 本次培训费由省教研室承担,受训教研员的住宿费、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浙江省首期教研员培训报名表 二○○七年二月九日 附件: 浙江省首期教研员培训报名表
说明: A—中学学科 B—小学学科 C—中小学音体美等技能性学科 D—其他综合学科 如有多人参加的教研室请安排一名领队,加注★。 |
|||||||||||||||||||||||||||||||||||||||||||||||||||||||||||||||||||||||||||||||||||||||
主题词:教研员 培训 通知 |
|||||||||||||||||||||||||||||||||||||||||||||||||||||||||||||||||||||||||||||||||||||||
| Copyright WWW.ZJJY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
| 浙江教研网 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