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举行2007年浙江省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引导学生学以致用,培养实践、合作和创新等能力,我室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2007年浙江省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省中学在校学生由小组合作产生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的优秀成果均可参加评比,但已在省级以上单位举办的活动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评比。

二、报送要求

1.各市教研室通过选拔推荐。推荐的最高数额分配如下:杭州、宁波、温州初中和高中各6项;金华、台州、丽水、嘉兴、绍兴初中和高中各5项;湖州、衢州、舟山初中和高中各4项;每所学校最多报送一项。省直属学校各1项。

成果按初中和高中分别实行统一编码,编码为四位数,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流水号。各市代码为:00-杭州 10-宁波 20-温州 30-嘉兴 40-湖州 50-绍兴 60-金华 70-衢州 80-丽水 90-台州 91-舟山。例如:杭州市的第2项成果编号为0002。杭州外国语学校与浙师大附中编入所在市,由市统一上报。上报格式见附件1。

2.文字报告以文字说明为主,包括封面、摘要、正文和附件。各项基本要求如下:

①封面标明课题名称、研究时间、学校、班级、指导老师、组长、第一执笔人和小组成员。作者署名人数一般应在3~8人,指导教师署名人数不能超过3人。

②摘要控制在250字以内。

③正文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并统一用A4纸,宋体小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2磅。

附件是帮助评委了解研究过程真实性、科学性以及成果的一些原始文字材料和写就的小论文,原始文字材料的形式以活动记录册为宜,附件总页数一般情况控制在10页以内。
  3.推荐成果以文字报告(包括有关图片)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两种形式同时报送,文字报告的纸质稿需一式3份,电子稿由各市统一打包刻录光盘寄送或派专人用移动硬盘送杭州文二路328号B楼4层省教研室伊红老师。收件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

4.每份被推荐成果应附浙江省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承诺书(见附件2)。

三、获奖事宜

本次评比设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获奖总数的40%,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60%。三等奖由各市根据成果质量确定,数量不超过上报省参评数量的2倍,各市在确定省一、二等奖后上报三等奖名单,统一公布。

获一等奖成果的指导教师将获省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件:1.浙江省2007年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参评目录

2.浙江省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承诺书

 

 

 

 

○○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浙江省2007年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参评目录

 

 

            市 (初/高) 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   共_______项

成果名称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附件2:

 

浙江省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承诺书

 

成果名称

 

作者姓名

 

年级

 

学校全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办公室:                    手机:

 

Email:

诚信承诺

1.我们郑重承诺(在括号内打”)

所研究的成果系我们原创,没有抄袭他人(   

2.主办单位若将我的作品公示、上网、发表、出版,我和我的学生表示(在括号内打”)

  意(   

不同意(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市教研室意见

 

 

 

 

    市教研室领导或学科教研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请市教研室将本表随附在参评目录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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