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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教研室〔2007〕21号 | ||
|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课程改革实验区第九次省级学科培训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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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教研室、义乌市教育局教研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02]194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顺利进行,配合新课程实施的进程,决定组织2003年进入实验的第一批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学科第九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科参加培训人员 ①各大市:教研员1名,骨干教师1名; ②各省级实验县(市、区):教研员1名、骨干教师1名; ③省级推广实验区:教研员或骨干教师1名。 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科将分别通过市教研室发放培训通知和报到证,凭学科培训报到证报到。会议规模严格控制,超出规定名额,一概不接待。由于不同学科培训进度不尽一致,具体的培训年级及内容将由各学科另行通知。 2.培训主要内容和形式 重点在教材教法的分析和教学建议;结合典型课例互动研讨;问题探讨和经验交流。 3.培训地点:文欣大厦(杭州市文一路80号省委党校内,交通:火车东站可乘43路、汽车东站可乘19路、汽车北站可乘15路、城站火车站可乘11路到省委党校站下车)。 小学语文(6月19-21日;德清)、小学数学(6月20-22日;绍兴县)、初中英语(7月5-7日,嘉兴)等学科将在异地组织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免费提供给各市、各实验区的教材、教参、光盘、资料由参加培训人员带回。 5.参加培训者的差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伙食和资料费均由会议提供。 6.培训名额分配表和部分学科培训时间安排表见附件。请及时通知所属各县(市、区)教研室。 附件:1.浙江省课程改革实验区学科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课程改革实验区学科培训安排表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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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省级 学科培训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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