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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教研室〔2007〕27号 | ||
|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开展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价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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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教研室、义乌市教育局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6〕241号)的要求,我室将开展2007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试卷的分析与评价工作 1.各市教研室应积极与考试管理和招生部门协调,获取全市学业考试的有关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必须全面、客观、真实,不能以市区考生成绩代替全市考生成绩。 2.教研部门及承担命题的单位应认真分析统计数据,收集各地对试卷的意见,做好学科试卷质量的自评以及全市性教学质量和学生答题情况的分析。 3.由省教研室组织专家对各地试卷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并公布评价报告。 二、评价材料报送要求 1. 本市各学科试卷(各15套,含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计划、要求或说明。如报送试卷合订本,则至少报送原始试卷5套。 2. (1)各学科试卷分析; (2)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总结与试卷自评报告; ⑶各学科试卷结构调查表和使用效果调查表(见附件1、2); (4)各学科考试成绩分布直方图(组距10分)。 3.所报送材料须提供电子稿和文字稿各一份。电子稿报送地址:ljh001@zj.com或shi_yi_22@sohu.com。书面稿报送地址: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杭州市文二路328号B楼4层,邮编:310012,联系人:楼江红,电话:0571-56870052)。 附件:1.浙江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结构调查表 2.浙江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使用效果调查表Ⅰ、Ⅱ、Ⅲ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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