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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教研室〔2008〕1号 | ||
|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工作思路》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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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 现把《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安排表》等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参考。 为了突出实施课程改革这一中心工作,我们把本年度的学科活动进行了整合,把学会活动从教研活动中分离,使教研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调查研究,钻研教学规律,解决课改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除了学会换届选举年会以外,其他学会活动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市、县(市、区)教研员可视情况有选择地参加。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教研系统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突出重点,强化研究,紧密配合,不断提升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努力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工作思路 2.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主要工作安排表 3.2008年挂靠本室学术团体主要活动安排表 4.2008年浙江省高中会考主要工作安排表 二○○八年一月十日 下载:文件和全部附件 附件1: 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工作思路 2008年,我们将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浙江省委“两创”战略为动力,以有效推进课程改革为中心任务,切实履行教研部门研究、指导、服务、管理四项职能,为浙江基础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研究:拓宽视野、突破难点、提高水平 1.高中阶段:配合教育厅基教处研制《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生选课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范全省普通高中的学生选课工作;研究芬兰等发达国家的高中课程方案,总结我省前阶段高中课改实践经验,修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课程设置方案,赋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权;根据正式公布的2009年高考方案,协助考试院研究和编制符合新课程理念的高考范围和题型。 2.义务教育阶段:重点研究各学科、学段的学业评价标准,开展部分学科教学质量监测试验。深入研究初中综合课程《科学》、《历史与社会》的优势与问题,兴利除弊,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3.继续聚焦课堂,研究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规范,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继续发现和推广“轻负担高质量”典型,引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研究制定新课程背景下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开展“教学过程改进行动”,将我省课程改革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常态化、制度化,大面积提高学校的课程实施和教学管理水平。 5.以“教研室的职能定位与内部管理”、“教研方式的传承与创新”、“教研员的专业智慧与成长规律”三个专题为支撑,探索“教育内涵发展”时期发挥教研系统作用的体制和机制。 二、指导:抓好培训、培育典型、关注弱项 6.继续做好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的研制和实施指导工作,精心组织好课前培训和教研活动,帮助教师正确解读课程标准,领会教材编写意图,把握教学要求。 7.深入基层,亲临一线,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各方面的典型,总结他们的成功经验,以榜样的“现身说法”引领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8.通过“送教”、“携手行动”、“农远工程”等途径,帮助农村、山区、海岛地区教师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9.在省课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全省义教课改推广区的阶段性工作总结与评估,表彰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第二阶段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组织开展全省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第三次调研,重点了解学生选课制度、通用技术课程等实施情况。 三、服务:搭建平台、开发资源、促进共享 10.以“区域推进校本教研”协作研究项目和普通高中学科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校本教研、联片教研,促使更多的教师参与各类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 11.搭建和扩建教师交流和展示平台,让一线教师有更多的学习和研讨的机会,继续开展“新生代”教师教学风采展示活动,让更多的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12.举办第二期全省新教研员培训、幼教教研员培训,与教育部课程与教材发展中心合作举办全国教研员培训,组织面向普通高中分管教学副校长、农村幼儿园园长的专题研修。 13.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新改版的课标教科书,以及政府免费提供教材等情况,全面修订相关学科的教学用书,进一步提高本室组织编写的教学用书的质量。 14.加大经费投入,提高装备水平,制定网站运作和管理规则,加强网络教研管理队伍建设,开展网络教研技术培训,吸引更多的教师参与网络教研。进一步建设 “浙江教学研究网”和“携手博客”群组,更好地发挥网络教研在省时、高效、共享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四、管理:配合行政、强化自身、引领基层 15.按照省教育厅的授权,继续做好中小学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教材选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高中会考等方面的管理。 16.进一步修订教研系统“三项教学评比”、“教研课题研究成果评比”和“教研系统调研报告评比”的标准和程序,制订《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证书、证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教研系统学术规范管理条例》,确保各类教学评比的公平性,端正教学研究态度,提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7.加强对市、县教研工作的指导,召开全省教研室主任会议,配合教育厅基教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 18.加强对省特级教师协会和各学科教学分会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支持学(协)会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更好地发挥学(协)会在研究前沿课题、参与教学评比、培养骨干教师等方面的作用。 19.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特别要加强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规范经营,合法用工,依法纳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继续做好党建、工会、统战、合同工、离退休老同志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调动全室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使省教研室成为领导放心、基层欢迎、团结进取的和谐单位。 下载:文件和全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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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研室 工作思路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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