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校本课程教学论文和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

为推动课程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完善三级课程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地方、校本课程任课教师的专业水平,根据浙教研室〔2008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08年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校本课程教学论文和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论文

(一)论文要求

1.教学论文突出科学性、实践性、学科性、前瞻性。论文可围绕“新课程地方课程教学规范”或“校本课程实施模式研究”,也可以针对自己在教学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展开研究。

2.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每一篇送评论文的作者必须填写《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参见附件3)。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已在省级其他评比中获奖的论文不得参评,超过10000字或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

3.参评论文以A4纸格式,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正文前附论文摘要、关键词,文后附参考文献。为提高评比的公平性,请不要在文章中标注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作者的个人信息由市教研员在参评篇目表中统一填写。

(二)送评篇数

义教地方、校本课程教学论文,每个类别可推荐的最高数额为: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各7篇,其他市各5篇,省直学校可选送1篇。

二、教学案例

1本年度教学案例评比的主题为“我的一次教研经历”。以亲身经历的一次(有效的或无效的)教研活动为案例,体会教研活动对教师专业成长的作用,感悟教研活动的改进之道。

2.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每篇送评的教学案例作者必须填写《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参见附件3)。

3.参评的教学案例,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A4纸格式,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请不要在文章中标注作者姓名、所在单位。作者个人信息由市教研员在参评篇目表中统一填写。

4.各市送评篇数与“教学论文”同。

三、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报送办法

请各市教研员在820日前,将下列材料送到省教育厅教研室:

1.送评教学论文的文稿(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

2.送评教学案例的文稿(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

3.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

4.参评篇目(见附件1、附件2)的文稿和电子表格(Excel格式)。

上述文稿请寄: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李荆(杭州市文二路328B4   邮编310012)。

电子文档请发到 lijingzjjy@yahoo.com.cn

 

附件1.浙江省2008年教学论文评比参评篇目

2.浙江省2008年教学案例评比参评篇目

3.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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