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教研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06]116号)、《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课前培训工作计划》(省课改办〔2006〕2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浙江省高中新课程高二上有关学科课前培训的通知》(浙教研室〔2007〕22号)的有关要求,由省教育厅教研室集中组织省级高二年级上学期历史学科课前骨干培训。现将这次培训活动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参加培训人员
市教研员1名;样本学校1名;区县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若干名,由市统筹分配。各市的培训名额分配如下:杭州、宁波、温州市各19人,金华、台州市各15人,嘉兴、绍兴、丽水市各12人,衢州、湖州市各11人,舟山市10人,学科专业指导组7人,杭州外国语学校1人,浙师大附中1人。
为提高培训质量,需严格控制培训规模。由市教研员发放培训通知和报到证,代表们凭学科培训报到证报到。超出规定名额,恕不接待。
2.培训主要内容和形式
根据《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历史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研究浙江省高二历史新课程使用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选修3(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选修4(人教版)》的教学。重点在教材教法分析(教学的深广度及教学建议)、教学方式的转变(结合典型课例互动研讨)、新课程教学的反思、课程资源分析介绍、新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知识拓展等,使理论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紧贴实际,解决新课程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
3.培训地点
培训报到地点:乐清市云都假日大酒店(乐清市清远路315号,电话:0577-62593888)。培训会议地点:温州乐清中学。
4.培训时间
2007年7月10日下午报到,11日—12日集中培训。
5.其它事项
会议免费提供有关光盘、资料、教材和教师教学用书,由参加培训的人员带回。
参加培训者的差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伙食和资料由会议提供。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