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教研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06]116号)、《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课前培训工作计划》(省课改办〔2006〕22号)及《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浙江省高中新课程高二(上)有关学科课前培训的通知》(浙教研室[2007]22号)的精神,现将数学高二(上)课前培训活动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教研员与一线骨干教师代表。其中市教研员1名;样本学校1名;区县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若干名,由各市统筹分配。名额分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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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杭
州 |
宁
波 |
温
州 |
嘉
兴 |
湖
州 |
绍
兴 |
金
华 |
衢
州 |
舟
山 |
台
州 |
丽
水 |
|
市教研员、省数学专业指导组成员、区县教研员与骨干教师代表 |
19 |
17 |
17 |
13 |
11 |
12 |
15 |
12 |
10 |
15 |
15 |
|
样本校教师 |
5 |
4 |
3 |
2 |
2 |
2 |
4 |
2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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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24 |
21 |
20 |
15 |
13 |
14 |
19 |
14 |
12 |
17 |
17 |
为提高培训质量,需严格控制培训规模。由市教研员发放培训通知和报到证,代表们凭学科培训报到证报到。超出规定名额,恕不接待。
二、培训内容
根据《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研究浙江省高二(上)数学新课程使用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必修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选修2-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选修1-2》的教学。重点在教材教法分析(教学的深广度及教学建议)、教学方式的转变(结合典型课例互动研讨)、新课程教学的反思、课程资源分析介绍、新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知识拓展等,使理论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紧贴实际,解决新课程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7月11日至7月14日,其中7月11日报到,7月14日,返程。培训地点:舟山中学(定海城区昌国路5号,从渡口打的约10分钟),报到地点:杭州、嘉兴、湖州、绍兴、衢州、台州、丽水、舟山在舟山东门里招待所(定海城区昌国路186号,电话0580—2919888);宁波、温州、金华在舟山新宏鸿宾馆(定海城区环城西路48号,电话0580—2062666)
四、其它事项
(1)参加培训者的差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伙食和资料均由会议提供。
(2)大市教研员、省数学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在7月11日下午3:30前报到,4:00开会,地点:舟山中学。
五、会议联系人
省教研厅教研室 张金良
0571-56870060(办) 13588117963 电子信箱:zjinliang05@163.com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张 军
0580-2609223(办) 13575621157 电子信箱:zj2005111@sina.com
舟山中学 陈秋萍 0580-2062478(办) 13957230309
舟山中学 谢建伟 0580—2062480(办) 13505806231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下载:高二(上)课前培训的补充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