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教研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浙江省高中新课程高二上有关学科课前培训的通知》(浙教研室[2007]22号)的安排,现将高二(上)美术学科课前培训活动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市教研员1名;样本学校每校1名;区县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若干名,由市统筹分配。各市名额分配如下:
|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嘉兴 |
湖州 |
绍兴 |
金华 |
衢州 |
舟山 |
台州 |
丽水 |
省直 |
|
市、县教研员、骨干教师及省学科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 |
16 |
14 |
14 |
10 |
8 |
9 |
12 |
9 |
7 |
12 |
12 |
|
|
样本校教师 |
4 |
4 |
3 |
2 |
2 |
2 |
3 |
2 |
2 |
2 |
2 |
2 |
|
总 计 |
20 |
18 |
17 |
12 |
10 |
11 |
15 |
11 |
9 |
14 |
14 |
2 |
为提高培训质量,需严格控制培训规模。由市教研员发放培训通知和报到证,代表凭学科培训报到证报到。
二、培训主要内容和形式
根据《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美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此次培训针对《绘画》和《设计》两个选修模块展开。包括模块教材分析、教学方式研讨、课堂实例讨论、课程资源分析介绍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参加培训的老师于2007年7月15日下午到浙江省委党校文欣大厦报到,16日—17日集中培训。
报到地点:杭州市文一路80号省委党校内。(交通:火车东站可乘43路、汽车东站可乘19路、汽车北站可乘15路、城站火车站可乘11路到省委党校站下车)。凭报到证办理住宿手续,超过名额者恕不接待。
四、其它事项
会议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就餐免费。交通费、住宿费回单位报销。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