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举行浙江省2008年
高中美术课堂教学评比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
为交流新课程理念下高中阶段美术课堂教学改革经验,探讨高中美术课堂教学的有效策略,促进美术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2008年三项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浙教研室〔2008〕2号)精神,特举办浙江省2008年高中美术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2008年6月10日至13日。
二、 活动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三、上课要求:各市选派1名教师,省直属学校选派1名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评比。参评教师应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目前承担美术教学任务。上课内容为现行美术教材,模块内容不限,活动采用现场借班上课的方式,班额为40-50人左右,每节课40分钟。
四、预备会议:请各市教研员和参评老师10日下午3点在浙师大美术学院三楼会议室召开预备会议,届时抽签决定上课顺序。
八、报送材料:
1. 参评教师的个人简介(不超过200字)和一张近照
2. 参评教学设计及试教体会。
请各市教研员于5月20日前将上述文稿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zjjyly@yahoo.com.cn
九、其他事项
1.教学所需的美术用具,由参赛教师自带,学生上课用书,除欣赏模块外,其他模块由参赛教师自带。如对设备、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请于5月25日前与徐丹旭老师联系。
2.教研员及参评教师的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
3.住宿及观摩教师的组织安排由美术教育学会另行发函通知。
4.本次活动由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主办,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浙师大附中承办。
5.联系人:
徐丹旭 浙江师大美术学院 13566997550
李启云 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 13566777801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