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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省中小学信息技术三项评比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6 10:14:26


各市教育局信息技术教研员: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举办2007年度三项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浙教研室[2007]2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三项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论文评比

1.论文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撰写:

1)信息技术课程建设、教学与评价研究

2)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理论与实践

3)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的实践与研究

4)信息技术教育中渗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参评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已在其它省级评比中获奖的论文不得参评。超过10000字,或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形式撰写的,不予评奖。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2.论文篇数:由各市在初选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杭州(含杭州外国语学校1篇)、宁波、温州、绍兴、金华(含浙师大附中1篇)、台州、嘉兴、湖州不超过12篇,衢州、丽水、舟山不超过8篇选送论文(其中,小学论文数不少于送审论文的2/5)。全国机器人实验学校、易语言实验学校教师有关机器人实验或易语言实验方面的论文不占各市名额限制,原则上每校不超过一篇。

论文实行统一编码,编码为四位数,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流水号。各市代码为:00-杭州 10-宁波 20-温州 30-嘉兴 40-湖州 50-绍兴 60-金华 70-衢州 80-丽水 90-台州 91-舟山。例如:杭州市的第2篇论文编号为0002。杭州外国语学校与浙师大附中编入所在地区,由地区统一上报。

二、教学案例评比

1.今年举办教学案例评比的是幼儿教育和高中学段。高中学段教学案例的主题为“新课程教学设计”,体例要求详见附件1。

2.案例篇数与编码方法:规定同论文要求。案例字数一般在2000-6000字之间,超出10000字的案例不予评奖。

三、论文和案例的上报要求

1.9月30日前,请各市地教研员将本地送评的高中教学设计、论文及相应的目录的电子稿发给省教研室魏雄鹰(wxy@zjjy.com),同时每篇论文和教学设计应交打印稿1份。

2.论文与案例体例要求:A4纸格式,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6000字左右。论文必须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详细联系方式等。

3.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每一篇送评论文和案例必须填写《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参见附件2),否则不予评奖

四、小学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评比

今年小学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评比时间大致放在5月中下旬,有关课堂教学评比的具体要求及安排将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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