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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地方、校本课程和专题教育教学论文及学校案例评比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30 16:20:30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2007年三项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浙教研室[2007]2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浙江省地方、校本课程和专题教育教学论文及学校案例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论文评比

(一)主题要求

凡我省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在近几年内撰写的地方、校本课程和专题教育教学论文均可参加评比。撰写论文应突出科学性、实践性和前瞻性,重点关注有效开发和具体实施上,并能对某个问题或环节进行深入的研究。

本年度地方、校本课程教学论文分为“高中地方、校本课程”和“义务教育地方、校本课程”两个类别,分别进行评比。主题围绕“教师如何具体开发和实施地方(或校本)课程”展开。

本年度“专题教育论文”评比的主题为学校安全教育。

参评教学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其他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的论文不再参评。超过10000字,或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形式撰写的,不予评奖。

(二)论文篇数

“高中地方、校本课程”和“义务教育地方、校本课程”教学论文分别可推荐的最高数额为: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各市8篇,其他市各6篇,杭州外国语学校和浙师大附中各1篇。

专题教育教学论文,可推荐的最高数额为: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各市6篇,其他市各5篇,杭州外国语学校和浙师大附中各1篇。

各市在初选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篇数选送论文。杭州外国语学校和浙师大附中按规定篇数直接选送到省。

二、学校案例评比

根据统一安排,本年度学校案例评比侧重于高中地方、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操作层面。

1.主题要求

案例内容必须包括:学校的组织建设、方案设计、课程确立开发、选课指导、课程实施、管理评价(包括走班制管理和学分认定)等情况介绍和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可包括课程方案、课程开发指南、课程选修目录与课程介绍、典型案例(教案或纲要)、学习成果等。

2.学校案例主报告字数在10000字之内,超出字数规定的案例不予评奖,附件字数不限。

三、论文和案例的报送要求

1.2007年10月30前,请各市教研员将本市送评的教学论文、学校案例及相应目录(参见附件2)的电子文稿发送至省教研室相关联系人(具体见下表),同时各交打印稿1份。

   

联系人

电话、邮箱

地址

高中地方、校本课程教学论文

唐建萍

057156870013

hztjp@126.com

杭州市文二路328B4层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邮编310012

地方、校本课程学校案例

义务教育地方、校本课程教学

论文

 

057188852459

lijingzjjy@yahoo.com.cn

专题教育教学论文

2.论文格式一般应包括:题目、正文、参考文献、作者姓名、详细联系方式和附件等。用A4纸格式排版,边距均为2.5cm;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

3 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每一篇送评论文和案例必须填写《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参见附件1),否则不予评奖。

 

附件:1.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

2.浙江省2007年地方、校本课程和专题教育教学论文、学校案例参评目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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