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教研室、义乌市教育局教研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06]116号)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教研室将组织2007年暑期全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2007年8月20日-8月24日。
2.参加培训人员:各市、县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1名,各高中学校综合实践活动专任教师1名。
会议严格控制培训规模,参加培训人员一律凭省教研室印制的培训报到证报到。本次参加培训的学校人员为新课程新上岗的教师。
2.培训的主要内容
①《浙江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实施意见·综合实践活动》解读。
②《高中研究性学习基础》教材分析。
③ 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经验介绍。
3.培训地点:文欣大厦(杭州市文一路80号省委党校内,公交指南:火车东站可乘43路、汽车东站可乘19路、汽车北站可乘15路、城站火车站可乘11路到省委党校站下车)。
4.会议免费提供有关教材、教参等材料。
5.参加培训者的差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伙食由会议提供。
6.参加人员的名单请各市教研员于7月30日前,以回执为模板汇总发省教研室伊红老师(电子邮箱:yh67896789@126.com)。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高中新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 省级培训 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办公室 2007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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