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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
作者:省课改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0 17:13:32


省课改办[2007]18

 

各市课改办、各市教育局教研室和有关学校:

为了解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第一年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决定对我省部分市的普通高中进行抽样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人员组成

各市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业委员会综合实践活动组成员。

二、调研内容

1.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课时安排及师资培养。

2.综合实践活动的基地建设。

3.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评价和学分认定情况,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展评的开展。

4.研究性学习活动课堂教学状况。

5.学校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对策和建议。

三、调研形式

听取学校有关负责人的汇报;与教务处、政教处和团委等学校中层干部座谈;分别与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中层干部、教师、学生问卷调查;查看学校有关资料、课表、教学场地设备;听课等。

调研时间安排:101519日,为期五天。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四、其他

1.各抽样学校应事先准备书面材料,除全面回顾过去一年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工作之外,应重点就综合实践活动的制度建设、课时安排、师资培养、基地建设、学分认定和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展评情况进行汇报。

2.请各调研组成员安排好工作,做好相应准备,准时参加调研。

3.调研人员专业组成员的差旅费由省课改办负责,各市教研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调研费用约需1500元)。

4.联系人:省教育厅教研室 伊红5687003113858002266;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吴筱泉135674822630574-668901950574-87680811绍兴教育教学研究院郑长兴 135885782340575-88905128

有关人员确定参加后请立即致电与省教育厅教研室伊红联系。

 

附件: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情况调研日程安排

 

 

 

 

○○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情况调研日程安排

 

时 间

内容与地点

1015

上午

报到。

可直接在11点前到北仑教育局教研室报到,也可于早上730在省教育厅教研室楼下上车前往北仑(北仑教研室:北仑长江路1166B座;省教研室:杭州文二路328-B楼)。

下午

宁波北仑区柴桥中学调研

1016

宁波北仑泰河中学调研

1017

宁波镇海区龙赛中学调研

1018

绍兴市第一中学分校调研

1019

上午

绍兴市上虞中学调研

下午

回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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